新北市104學年度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開跑


一、申請對象:
1.設籍本市(須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一人共同設籍)
2.年滿5足歲(民國98年9月2日至99年9月1日出生)
3.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。 

二、申請表發售:
*地點:各初選評量受理學校警衛室或輔導處(室)購買,每份新臺幣20元整
    (初選評量受理學校請見實施計畫封面) 
 
*時間:103年12月16日(星期二)至104年2月26日(星期四)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止。

三、初選評量申請日期:
自104年2月24日(星期二)至2月26日(星期四)
上午8:30~12:00和下午1:30~4:00。 

四、資格審查:
請家長(監護人)攜帶戶口名簿正本、申請表至戶籍所在學區學校(自由學區者請至欲就讀之學校)註冊組與特教組(業務承辦人)核章,由註冊組確認戶籍學區學校無誤,且特教組留存申請表影本(以利統計回報),再至各分區受理單位辦理申請手續。 

五、費用:
此鑑定安置過程所需費用由家長自付,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低、中低收入戶證明者(請檢附證明文件),得減免申請費用。報名手續完成後若有重複報名情形,不得要求退費。 

請先詳閱實施計畫內容,如有疑問,請洽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(02)2943-8252 #708 陳文勝輔導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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