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 :
壹、申請資格:需具備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特質且符合下列條件:
一、102學年度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二、三、四、五年級之學生。
二、經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」審議通
過,將於103學年度就讀本市國民小學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級之學生。
貳、受理申請學校:
汐止國小等22校
參、申請表索取:
一、時間:自9月27日至10月31日
二、地點:各受理申請學校警衛室或輔導處(室)免費索取
肆、初選申請:
一、時間:自102年10月29日(星期二)至10月31日(星期四),
上午8時30分至12時整,下午1時30分至4時整止。
二、地點:各受理申請學校輔導處(室)
伍、鑑定實施計畫公告及相關資訊:
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站(www.sec.ntpc.edu.tw)下載。
歡迎大家踴躍報名~~~~(招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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